第十章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
第一节 公益慈善事业法规与政策
1、公益慈善组织的分类
(1)公益组织: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;(2)慈善组织:社会团体、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。
2、公益捐赠人的权利与义务
(1)捐赠人的权利:自愿;自主;知情;监督;(2)捐赠人的义务:捐赠行为要合法并符合公序良俗;捐赠财产应合法、捐赠人享有处分权;捐赠协议不得随意撤销。
3、公益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
(1)权利:受赠财产的给付请求权、受赠财产的保护权、受赠财产的处置权;
(2)义务:妥善管理受赠财务;定向使用受赠财产;告知公开并接受监督;协助捐赠人办理捐赠相关手续。
4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
(1)企业所得税: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(2)个人所得税:个人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
第二节 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
1、志愿服务的基本特征:自愿性、无偿性、公益性
2、志愿服务记录制度
(1)志愿服务记录主要内容:个人基本信息、志愿服务信息、培训信息、表彰奖励信息、被投诉信息;
(2)志愿服务记录的管理和使用:保存与保密、转移和共享、提供证明、报送和发布。
3、志愿服务基金的来源:社会捐助;政府支持;基金增值收益;其他。

